冷知识:
紧急救人时把被救的人弄伤了,中国法律给救人者的免责程度其实非常高。
《民法典》第184条直接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年立法时甚至专门删掉了“重大过失承担适当责任”这一限制,目的就是尽可能消除救人者后顾之忧。
法律立好了,为何就是不用呢?
非得把民众逼到 互相怀疑、人情冷漠、倒地不敢扶?
发布于 日本
冷知识:
紧急救人时把被救的人弄伤了,中国法律给救人者的免责程度其实非常高。
《民法典》第184条直接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年立法时甚至专门删掉了“重大过失承担适当责任”这一限制,目的就是尽可能消除救人者后顾之忧。
法律立好了,为何就是不用呢?
非得把民众逼到 互相怀疑、人情冷漠、倒地不敢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