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6-08-25 08:00 微博认证:南方日报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争议:#老人与帮扶店主不存在合同关系#,店主无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老人家属抬遗体堵门涉嫌寻衅滋事#
针对这起争议事件,南方+记者分别采访了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蒙雪律师、广东友铭律师事务所罗子文律师,从法律层面厘清是非边界,作出权威解读。蒙雪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确立的无过错即无赔偿原则,本案当中店主无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店主夫妇允许老人就近休息,发现老人晕倒后及时施以救助、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送医,整套行为属于善意紧急救助,受民法典“好人条款”保护。

“老人死亡根源是自身基础疾病突发,店家不存在加害行为,经营场所也没有安全隐患,救助过程同样没有过失,店家行为和老人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家属提出的10万元索赔诉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蒙雪律师说道。

蒙雪律师表示,老人不是棋牌室顾客,与店主夫妇不存在合同关系,没有保障人身安全义务,允许老人就近休息,本质是一种施惠行为,除非店主夫妇施惠行为存在故意和重大过错,导致老人身体受到伤害,且店主夫妇的行为与老人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店主夫妇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由于自身原因病倒,店主夫妇紧急救助,拨打120送老人紧急就医,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是国家为保护助人为乐,弘扬正气,在法律层面给予救助人法律保护。

在蒙雪律师看来,类似事件里,出于维稳而采取的“花钱平事”式调解,虽然能够快速平息矛盾,但也存在隐患。如果无过错的救助者迫于压力掏钱了事,容易变相助长不合理索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好人法”的立法初衷,会让公众产生“救人就要承担风险”的心理负担,打击社会互助善意。

罗子文律师补充分析,要厘清人道主义补偿和民事赔偿二者的本质区别。赔偿建立在行为人存在过错、构成侵权的前提之上;而人道主义补偿是当事人完全自愿前提下,出于情感关怀给予的抚慰,不等于承认自身存在过错。本案中店家支付的1.9万元,属于后者,不能把妥协给钱等同于法律判定有责。

罗子文特别提醒,家属以抬遗体堵门等方式进行要挟施压,已经超出正常民事纠纷协商范畴,该类行为涉嫌寻衅滋事。遇到此类情形,当事人不必迫于压力仓促接受调解,应当及时报警留存胁迫证据。即便参与调解,也要在书面协议中写明款项为人道主义抚慰,明确不代表对事故承担法律责任,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纠纷。

两位律师共同提示广大商户与普通民众:遇到类似突发险情,一定要第一时间保存完整监控录像、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遭遇不合理索赔,或是被堵门闹事、言语胁迫,不要一味妥协退让,应当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不要让善意被胁迫裹挟。

目前,当地司法所已针对该事件介入进一步调查。这场关于善意与公平的争议,也持续叩问着社会:如何用好制度与法律守护善良,不让每一次主动伸出援手的普通人,承受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代价。#官方确认帮扶老人遭索赔店主不担责# http://t.cn/AXpNYF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