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支付的1.9万元获全额返还#【1.9万退回去了,但真正该退的,是“好人就该自证清白”的歪理邪说】#知政观察团#
几天前,肖爱华扶了晕倒老人一把。老人走了,她被迫掏了1.9万“和解费”。全网愤怒——“好人不敢扶了”。
几天后,当地司法部门明确要求退款,企业送来2万慰问金,店主说:“以后再遇到,还是会站出来。”
《民法典》第184条从没让好人吃亏:自愿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责。可现实中,她为什么还是掏了钱?因为家属说“不赔就抬尸堵门”,因为店主说“我耗不起”。法律给了她底气,现实让她妥协——这才是最该被看见的事。
钱能退回来,但真正该被修正的,是整个链条里“好人好欺负”的潜规则。如果家属的索赔缺乏医学证据、属于恶意施压,那光退钱远远不够。法律不该只把好人的钱还回去,还该让讹人的人知道——胡闹,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
#警sir说# 真正的公平正义,不是事后安抚补钱,而是事前打气撑腰。让每一个善意施救的人,不用被迫妥协、不用花钱消灾——这才是这件事最该推动的改变。那1.9万退回去了,善意也回来了。但真正该退回去的,还有“好人就该吃亏”的歪理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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