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湖南扶老人被索赔事件#
《民法典》第184条写得明明白白:自愿紧急救助,不承担民事责任。
老人进店休息突发疾病,店主扶人、打120,全程不到十分钟,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家属张口十万,扬言抬尸堵店,最后店主掏了1.9万“人道主义补偿”
我不懂法律,但我觉得执行法律不能活稀泥,不能谁闹谁得利,法律要支持善良的人,支持做善事的人,惩罚做恶事的人,这是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根本原则。
据此,我有以下建议:
1、店主扶人,打120救人,这样施救是善举,应当鼓励,法院应判家属给店主10万补偿金
2、家属张口要店主十万,属于敲诈勒索,法院应该给出相应惩罚,起码按索赔金额的两倍进行罚款
3、家属扬言抬尸堵店,属于威胁恐吓,如果真实行了,则属于妨碍社会治安,按照后果严重程度,对主使者应该刑拘十五天,对帮凶也给予相应处罚。
不知道我的建议恰当与否,如果大家觉得我的建议比较合理,惩恶扬善是立法的根基,希望能多多转发,如此才能让善良的人得到相应的鼓励,让恶人受到惩罚,最终,全社会才能更加充满善良和关爱。
感谢大家的善举[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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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