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6-08-24 21:06 微博认证:光明日报法人微博

【#扶一把的善良需要刚性保障#】#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明辨是非# 据媒体报道,8月1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就走进一家牌馆坐着休息,不想失去意识晕倒。店家帮扶送医后,老人不幸离世,结果老人家属向店家索赔10万元,甚至声称要把老人遗体放在牌馆门口,店主无奈给了对方1.9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费”。对于这起“施救反而赔钱”的案件,辖区派出所表示,双方在派出所已协商成功;当地社区提出愿意补贴;祁东县司法局获悉,已就店主帮扶老人遭索赔一事介入调查。#光明微评#

在这一事件中,老人不是消费者,其健康问题也并非由店家引发。店主对老人本没有任何法定、约定的照顾义务,仅出于人道关怀主动施救、送医,却遭遇了冷冰冰的讹诈。一场纯粹的善意救助最终变成伤人又破财的闹剧,让人心寒更引人深思。

民法典早已为善意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的“好人条款”就是杜绝“行善被讹”的制度底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好意施惠”、无偿帮助的权责逻辑也贯穿始终,核心要义就是不苛责善行。衡阳店主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老人离世是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与店家的帮扶行为无任何因果关联,为什么要赔?

祁东这起案件在店主“人道补偿”了1.9万元之后,今后其他老人如果因为身体不适,想借位子坐、讨杯水喝,还有多少店家敢于承担风险?又可能诱发多少不良的“连锁反应”和犹豫观望?司法与调解的价值,从来不是简单地息事宁人、和稀泥式摆平矛盾,而是明辨是非、守护正义、引领风气。一味向无理索赔的家属妥协,看似快速化解纠纷,实则透支社会善意、伤害公序良俗。

善良是需要有制度守护的。对于一些家属的无理取闹、非法诉求,法律就要坚决说不,司法机关就要给出强硬的态度。每一次对恶意索赔的纵容,都是对见义勇为的挫伤;每一次无责好人的被迫赔付,都会进一步抬高全社会的行善成本。(作者:克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