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航回应乘客座位排泄# #律师解读乘客座位排泄是否担责#】#亚航情况说明# 亚洲航空8月21日发布情况说明,确认8月18日从亚庇飞往上海浦东的AK1516航班,在落地准备阶段,机组于过道发现客舱卫生异常情况。
此前目击者对@扬子晚报 记者表示,空姐第一时间已经对排泄物进行了处理,用纸巾擦掉了地毯上喷溅部分。据亚航说明,当时机组优先保障航班安全着陆,现场开展简易清理。飞机落地后,机组第一时间通报机长与地面保障团队。待全部旅客下机,工作人员对涉事区域完成清洁与消杀,执行返程任务的机组也同步知悉该事件情况。亚航中国区总经理汤汀对乘务组现场处置予以肯定,称乘务人员沉着专业,兼顾旅客安全与乘机体验,落地后协同地面完成彻底消杀,乘客的安全与福祉是工作重心,感谢广大乘客对此突发事件的谅解。 此前多名同机乘客在社交平台发帖,讲述航班途中发生的客舱突发状况,相关内容引发网络广泛热议。
法学学者、兼职律师吴丹红告诉扬子晚报记者,2026年8月18日亚航AK1516次航班上发生的乘客座位排泄事件,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的梳理。从侵权责任视角看,实施不当行为的旅客是首要责任人。其因身体不适在座位上排泄,导致其他旅客遭受精神困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该乘客虽非故意,但未及时求助空乘或前往洗手间,存在明显过失,应向受影响的旅客赔偿损失。
对于其他旅客向亚航主张补偿的诉求,法律上难以支持。航空公司承运人的责任主要针对航班延误、取消或旅客人身伤亡等法定情形,本案损失源于第三方旅客的个人行为,航空公司并非过错方,要求其为旅客个人行为“兜底”缺乏法律依据。不过,若航空公司在清理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清洁用品造成旅客行李或物品损坏,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维权实践中存在一定困境。受影响旅客若向涉事乘客索赔,需获取其身份信息,但航空公司基于隐私保护通常不会提供。建议旅客先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查明行为人身份,再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考虑以航空公司违反运输合同附随义务为由,要求其协助提供过错方信息或承担部分责任。
(记者 张楠)此前报道:http://t.cn/AXpblUj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