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生被女友10万卖到缅甸# 这也是1997年修改刑法之后,延续至今的一个有很多争议的立法漏洞。
就是如果被拐卖者是妇女和儿童,哪怕还没有实施拘禁、强迫卖淫等等行为,光是拐卖行为本身,就直接就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起步5‑10年,加重情节可判处直至死刑。
如果被拐卖对象是14岁以上男性(含14-18岁未成年男性),仅仅完成“拐骗、转手卖出、收钱”,尚未发生拘禁、尚未发生强迫进黑砖窑/强迫进园区/强迫卖淫的阶段,就很难定罪。必须后面紧跟着发生强迫拘禁、强迫劳动、强迫卖淫等行为,才能用其他罪名来立案追责(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偷越国境罪、强迫卖淫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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