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西湖那个酒局的事情,我看了半天,无法理解。
两个坏蛋,简称老大,老二。
老大刚刚舒服过的马子,老二当着老大的面,再领略一次?这个好像违背正常逻辑。哪有这样办事的?
举例,你和副总去KTV,副总刚刚兴高采烈的舒服了一个大波浪,你马上上去,当着副总的面(同一个包厢),再兴高采烈的舒服一遍。你觉得这个场景是不是不符合逻辑?
我看那个老二的经历,长期在江北(北方)生活工作,又是人精,应该不至于这样吧?
别说什么喝醉了,他有这个兴趣,说明只是七分醉。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