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案大家谈》第四十八期【离婚后的“父债”】——父母给子女转钱,再平常不过的事。可一旦子女离婚,这笔钱就变得敏感起来,是赠与小两口过日子,还是借给他们临时周转?福州的陈女士离婚后,突然遭到了公公的起诉,要求她这个前儿媳还钱。婚姻期间,公公婆婆给的钱,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法院又会怎么判呢?#热案大家谈# http://t.cn/AXpvRpgn

福建高院
26-08-18 17:00 微博认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