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8-17 20:53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多方回应男教师猥亵5名小学生#】#男教师猥亵5名小学生案最新进展# 近日,天津静海的王先生反映,其未满十四岁的两个儿子被小学男老师猥亵,学校为避免被追责,“协议”支付心理康复等费用,但并未实际支付。教育局称“给予了经济援助”,王先生称其并未收到。事发至今已一年半,两小学生仍在康复治疗中。#男教师多次猥亵5名男学生#

涉事教师为田某某,男,1970年生人,案发前系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小学的教师,教英语、数学等课程。2024年12月24日,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静海区检察院指控,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田某某在学校的三年级教室、值班室及厕所内,分别猥亵五名男小学生多次。判决书显示,田某某承认指控事实及罪名,认罪认罚。法院查明的事实与起诉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田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多次猥亵多名不满十四周岁儿童,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其身为教师,本应崇德敬业,教书育人,但其违背职业道德,利用教师身份实施犯罪,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惩。

2025年6月26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田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田某某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25年12月10日,他的小儿子在学校受伤,王先生称,他要求学校提供监控录像,学校拒绝提供。他开始以“学校不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向静海区教育局反映问题。

2026年8月3日,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答复称,学生返校后,学校关注照料学生生活、健康及情绪。答复显示,2026年4月16日,根据协商结果,对学生治疗、康复等相关费用,给予了经济援助。

王先生称,他没有收到学校给的所谓“经济援助”,他已经向教育局提出申请,要求出示“学校依协议给予经济援助”的凭证及学校对教师进行管理的履职证明。截至发稿,他未收到静海区教育局答复。

记者致电静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小溪) http://t.cn/AXNkP8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