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26-08-13 09:38 微博认证:新浪新闻

【#警方通报男子柳巷商业区偷拍女性#】8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反映“一男子在柳巷商业区偷拍女性”的情况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处置。

经查,违法行为人宋某甲(男,42岁)在柳巷商业区使用手机偷拍他人,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已依法对宋某甲处以行政拘留处罚。http://t.cn/AXNSkjp0 http://mapi/002diGk7ly8ig1yfakfvtj60j60svgni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