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地兰
26-08-06 13:11 微博认证:普通外科学医师

韩杰医疗案|处罚一个医生容易,缝合社会伤口很难@健康中国 @中国医师协会

江西抚州韩杰医疗案,一桩已走完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流程的医疗事故,最后再启动刑事审判,二审维持原判。在医疗与法律界引发激烈讨论。甚至不少非医群体也不由自主地驻足发出一声叹息。古话说人人心中一杆秤,你可以看到这个伟大的民族整体社会良知和是非观终究在人群中的只言片语中呈现,甚幸!

本案核心争议在法律定性

韩杰的疏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司法解释列明七类追诉情形,均为擅离职守、拒诊、违规试验等主观漠视生命的极端行为。韩杰全程接诊、完善影像检查、规范交班,仅遗漏一项查体,更近似高压急诊环境下的疏忽,而非明知风险仍放任不作为。很显然前6条均不相符。第7条兜底条款应当遵循同质性、同层次的刑罚逻辑。单次查体疏漏,无法与公然漠视生命的严重违规等同。关键在于本案未进行尸检,死因无法排他锁定。民事赔偿可依靠优势证据推定过错,但刑事定罪应该要求排除全部合理怀疑。患儿在家属自驾转院途中短时间内死亡,从医疗的角度也无法完全排除自驾转运过程中呕吐导致窒息等其他致死诱因,证据链条存在瑕疵。因未尸解在既往的类似案例中未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处置方式将驱使群体性的趋利避害行为

医疗事故的处置方式有正向作用,警醒行业群体,但是不得不考量反向作用。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医疗这样的技术性行业面对千万活生生的个体,是很难做到零差错的。医疗事故的处置方式将影响整个医疗行业的执业行为。不得不考量,判决带来的行业连锁伤害。刑法本是社会治理最后一道防线,秉持谦抑性原则,能用民事、行政手段化解纠纷,便不应动用刑罚。同一过失叠加三层追责,模糊了技术过失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果没有容错的机制,将催生群体性的职业疲劳,甚至职业懈怠,催生大范围防御性医疗。今后的医疗行为,医生首要考量不再是救治,而是规避法律风险。全套检查、频繁会诊、能转诊绝不收治,抬高就医成本,一套流程走完,甚至延误急症救治时机。如今临床医学报考分数线持续下滑,人医甚至低于兽医取分线。儿科、急诊常年人才缺口巨大。再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在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下,严苛刑事追责也会进一步劝退年轻人,加剧医疗人才断层。若干年后找谁看病这样的话题可能不是危言耸听。惩处个体医生简单,修复整个医疗体系的执业行为,弥合医患裂痕将会格外艰难。

关于首诊负责制

医疗核心制度中的首诊负责制。初衷是防止医生之间踢皮球,确保第一个接诊的医生负责到底。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应该被绝对化。如果只抠住首诊医生,而放过整个诊疗链条,是否符合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的刑罚相适应的原则?关于首诊负责制,如果绝对化,该患儿至少经过了两家医院接诊,为何最终未能兜底还是悲剧结局,值得深思!

韩案暴露的关键问题是医疗行业系统性缺陷

医疗行业系统性缺陷,如人力资源不足,医疗技术的同质化差异、夜间值班配置、急诊会诊流程、辅助科室的缺位等行业系统性硬伤,可防止后续事故的行业缺陷似乎被忽视了。仅让一名一线医生承担全部代价。医疗从来不是单人作业,只追责个体。于理不通,于法不畅。不正视体系缺陷,高屋建瓴的着手布局修复系统硬伤,同类悲剧仍会重演。

目前公开资讯有一个细节,在韩杰接诊过程中,患方家属情绪急躁且先拒绝检查。可见一个不争的事实,多年以来,医患信任破裂由来已久,医生需耗费精力说服患方配合治疗。这种高压环境下的沟通拉锯,客观上分散了医生注意力,也限制了强制排查的空间。有时候在建议检查的过程中,甚至可能引发激烈的医患冲突。随处可以看到,群众在公众平台的抱怨:一进去医院就各种检查单……

无意质问患方的任何就诊心态,但是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日常事实。

医患本是对抗疾病的同盟,而非对立双方。社会职能处置方式应该着眼于修复双方的裂痕,需要考量到是否进一步撕裂了医患信任,甚至社会信任。患儿离世的悲痛值得共情,医生的诊疗疏漏理应追责,但惩戒需守住清晰边界。严惩漠视生命的极端失职,给客观诊疗疏漏留出容错空间,平衡患者权益与行医安全感,才能真正缝合案件撕开的社会伤口,守护所有人的就医通道。你不得不承认“彭宇案”让更多的人不再敢于搀扶那些在大街上需要帮助的人们。

处罚一个医生容易,缝合社会伤口很难

不正视如人力资源不足,医疗技术的同质化差异等系统性缺陷,高屋建瓴的着手布局修复系统硬伤,同类悲剧仍会重演。医疗事故必须担责,更不可能无底线豁免。但是如果用上帝视觉审判深夜急诊室里医生已经尽其所能的判断应该是不合时宜的。处罚一个医生容易,缝合社会伤口很难。如何缝合社会伤口,是一份全社会的人群责任。为民生计、为社会担当考量,针对韩杰医疗案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再论证,厘清权责,营造医疗良性执业环境,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是民族复兴之所缺一不可。

为殒命患儿默哀,但愿是最后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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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