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彭山
26-08-06 10:01 微博认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官方微博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关于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寿乡政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软暴力催收犯罪:为索取债务,采取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个人隐私、跟踪滋扰、上门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
(二)恶意索赔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犯罪: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 等名义,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犯罪: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犯罪: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等交友软件进行色情引诱,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 等方式设局实施威胁恐吓、胁迫、勒索钱财。
(八)裸聊敲诈犯罪: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朋友、同事等为由威胁、勒索“封口费” 等费用。
(九)网络套路贷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犯罪:组织雇佣网络水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搜索、开盒挂人、辱骂恐吓、批量网暴、有偿代骂等方式,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内容需详实、客观、准确,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捏造线索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全部线索,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全方位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人员,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形式举报上述线索,公安机关全程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28-37627110   028-37621671
来信来访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前程路东段399号,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区扫黑办)
邮编:62086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踊跃举报。同时正告实施新型黑恶违法犯罪、包庇纵容相关团伙、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人员,须立即停止全部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拒不投案、持续违法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