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920元机票写错名字退票被扣553元#【#机票写错名字退票扣553元航司被判还#】近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结了一起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026年1月,顾女士通过某航空公司微信小程序,为其朋友任某甲购买杭州至绵阳的机票一张,票价920元。填写订单过程中,顾女士误将乘机人姓名输入为“任甲某”,身份证号码无误。顾女士很快发现该错误,多次联系该航空公司客服人员沟通补救事宜。但某航空公司认为顾女士的情况不符合公司制定的“退票规则”和“更改规则”,该订单无法更改乘客信息,且该姓名错误客票无法顺利登机,顾女士只能按自愿退票处理。
因沟通无果,顾女士通知任某甲自行购票,任某甲购买了同一航班的机票并使用。顾女士遂申请退票,在被扣除553元手续费后,顾女士获得退款金额367元。协商无果后,顾女士于3月19日将某航空公司诉至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要求退还手续费553元。法院明确本案姓名书写错误属于错购机票情形。在界定旅客错购情形时,应当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则,对于航空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另一方面,法院对于某航空公司的“更改规则”案涉条款进行了审查,关于扣除手续费行为某航空公司以符合公司制定的“更改规则”为由进行抗辩,但该规定没有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则,界定范围过于严苛。故判决某航空公司向顾女士退还553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某航空公司已向顾女士足额支付退款。#1036元的机票退款只退53块9# @九派新闻 http://t.cn/AXCm8aM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