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9岁的徐文素遇害,凶手一审死刑,二审因认定“自首”改判死缓。最让人窒息的不是量刑的改变,而是整个过程中,被害人家属竟然全程未被通知,连判决书都没收到。在闭塞的山村里,他们仅凭派出所工勤人员的一句口传,误以为凶手已伏法,苦苦等了十年,直到2010年才偶然得知真相——而此时,凶手即将刑满释放。
司法程序中的“工作失误”或“程序瑕疵”,对办案机关来说可能只是卷宗里的一个备注,但对失去亲人的家庭而言,却是长达十年的二次伤害。他们失去了争取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更失去了在心理层面上完成告慰的机会。
如今云南省检察院已受理申诉,希望这次能有一个公正的交代。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及时实现。被害人亲属的知情权,不该是司法闭环里被遗忘的角落。
#死刑改死缓被害人家属十年后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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