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8-05 08:03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19岁女孩被刺30余刀凶手已出狱#】#女孩被刺死凶手死缓出狱俩共犯无期# 8月5日,媒体报道#死刑改死缓被害人家属十年后才知晓#一事引发关注。据悉,27年前,代贤峰和两人预谋抢劫,他翻窗入店持刀疯狂追刺19岁女孩徐文素三十余刀,致其惨死。一审被曲靖中院判处死刑,云南高院二审以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月9日,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书面答复函,明确该院已于2026年1月27日受理本次刑事申诉,此前已发送了告知短信,应家属要求出具书面文书,“目前案件正在我院办理程序中,办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据徐皎月介绍,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全程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参与庭审,没有告知家属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刑事判决书也未送达至家属手中。代、徐两家相邻百米,此前无任何矛盾纠纷。闭塞的山村之中,家人仅通过派出所一名工勤人员随口转述,得知凶手代贤峰被判死刑。悲痛的一家人以为案件尘埃落定、正义得以伸张,既没有继续深究案情,也完全不清楚可主张民事赔偿。

直至2010年,一个偶然的消息击碎了徐家多年的平静:当年的杀人凶手代贤峰被省高院改判死缓,即将刑满释放。在错愕与悲愤中,徐皎月立刻前往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一、二审判决书。白纸黑字的改判结果,让父亲徐兴能难以接受,老人来到荒草覆盖的女儿坟前,佝偻着身子痛哭一整个上午。

为给惨死的徐文素讨回公道,徐家梳理核心诉求,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是代贤峰并非主动自首,亦未如实供述罪行,第一次审讯笔录显示由其首先提出撬小卖部,第二次审讯又狡辩称“受胁迫”才实施抢劫,不满足自首的两个核心要件,自首认定错误;二是原审程序严重违法,未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未送达裁判文书,严重侵害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三是二审法院对手段极其恶劣的抢劫杀人犯改判死缓量刑畸轻,请求撤销二审判决,改判代贤峰死刑立即执行。

就在家属申诉期间,潜逃十余年的两名共犯相继落网:2011年11月12日,民警在个旧市大屯镇松矿矿山抓获肖玉(此前判决书中的肖本义);2012年2月深夜,警方在贵州省纳雍县一酒店抓获浦绍丙。(综合澎湃新闻 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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