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总动员鸣井
26-08-03 08:44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紧急寻人超话) 头条文章作者

#韩杰 医疗事故罪#【民事赔了、行政罚了、刑责还要追:一场医疗事故,把医生送进监狱】#知政观察团#

2024年2月17日凌晨,江西抚州,一名2岁患儿因呕吐被送到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儿科医生韩杰接诊,腹部平片提示肠梗阻,安排住院保守补液。早上8点正常交班下班,后续由接班医生继续治疗。患儿病情持续恶化,家属自行转院途中昏迷,抢救无效死亡。

医学会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主责。核心过错有两项:未做腹股沟体格检查,漏诊了嵌顿性腹股沟斜疝;未及时邀请外科会诊。法院判医院赔了146万,卫健委对韩杰及上级医师警告、停执业6个月。民事完了,行政也完了。

然后,家属报案了。

2025年6月10日,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次日刑拘,随后批捕。2026年7月,一审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韩杰上诉,二审维持。被羁押一整年后,韩杰首次发声:“我认可诊疗疏漏,但绝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本案有两个讨论点,供大家思考分析:

一是什么算“严重不负责任”? 《刑法》第335条写得清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害就在“严重不负责任”这六个字。

韩杰漏了一项查体、少请了一次会诊——这算“严重不负责任”,还是诊疗过程中的过失?他本人不认。大量一线医护也在问:凌晨3点的急诊、2岁哭闹的患儿、B超没人做——医生也是人。漏诊不等于故意,过失是否该等于犯罪?

二是民事、行政、刑事三道门,全开对不对? 医院赔了146万、卫健委罚了、停了执业——民事和行政层面的追责已经走完了。在此基础上再追究刑事责任,成了“民事赔了、行政罚了、刑责还要追”。

不少医护担忧:只要患者死亡,值班医生就有坐牢风险,会催生“防御性医疗”——全套检查、频繁会诊、危重病人推诿不收。最后吃亏的是谁?是所有患者。

#警sir说# 孩子没了,是天大的悲剧。但悲剧之后,我们更需要一条清晰、公正的边界——既不让真正的重大过失逃脱惩罚,也不让一个夜班医生的疏忽,变成整个行业人人自危的导火索。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