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 医疗事故罪#
事件经过:2024年2月17日凌晨,江西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儿科医生韩杰接诊一名2岁呕吐患儿。腹部平片提示肠梗阻,韩杰安排住院补液等保守治疗,上午8点正常交班下班。当日患儿病情恶化,家属自行驾车转院途中,患儿死亡。最终死因被认定为嵌顿性腹股沟斜疝。
关键过错:法院认定韩杰存在两项核心疏漏:未对患儿进行腹股沟体格检查导致漏诊;明确肠梗阻后未及时请外科会诊评估手术指征。
鉴定与民事赔偿:抚州市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法院判定医院承担85%过错责任,赔偿家属146万余元。卫健委对韩杰及上级医师给予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刑事判决: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家属坚持追究刑责。2025年6月,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刑拘韩杰。2026年7月,法院一审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http://t.cn/AXCCUv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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