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8-02 23:32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女生酒店拔罐烧伤技师失联#【#研三女生因拔罐烧伤被迫中断学业#】#研三女生酒店拔罐着火致多处烧伤#7月4日晚,一名研三女生入住武汉甘露山花间堂·岚雪酒店期间,在酒店内接受拔罐服务时发生意外。当时,火苗突然溅落在其身体及无纺布床单上,火势瞬间蔓延,导致她身体多处烧伤。诊断显示,其烧伤面积约4%,为Ⅱ度至深Ⅱ度烧伤。事发一个月后,围绕赔偿责任,酒店与实际提供服务的SPA经营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酒店称SPA项目由第三方独立经营,应由第三方负责;SPA则表示,事故系技师操作不当所致,涉事技师属于临时外调人员,目前已无法联系。目前,女生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明女士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烧伤不仅给她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也打乱了自己的学习安排。作为一名研三学生,她原本正在准备毕业实验等事宜,受伤后不得不中断正常学习和生活。

明女士认为,在整个协商过程中,酒店始终将自己定位为“协调方”,而非责任主体。对此,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韦伟认为,无论是酒店还是SPA店,都不能以内部联营关系为由,对外免除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韦伟分析,涉事SPA位于酒店经营场所内,对外使用的是“花间堂温泉中心SPA”等标识,而非武汉兰亭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消费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其购买的是酒店提供或组织的配套服务。如果酒店认为责任应由SPA店承担,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合作协议另行追偿,但这属于双方内部法律关系,不能据此对抗消费者的赔偿请求。

韦伟表示,SPA店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再依据内部管理关系向涉事技师追偿,但不能因此拒绝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见习记者 张岑晏)http://t.cn/AXCCws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