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民办医院,医生案,一审是,判一缓一。
这个事情确实匪夷所思。起因是,医生误诊,两岁儿童s了。当地医疗鉴定认为,医院责任85%。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医疗鉴定认定医院有85%责任的。
这里面有个插曲,那个医生在马马虎虎诊了一下后说,~给五千块,给你找个专家会诊。家属没给钱(看报道的),自己转院了,幼儿在途中完了。
江西抚州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当地工资很多是四千多。要患者家属拿五千块找专家,确实有点嘿。那个医院是民办医院。
在大城市,就算是教授级的大三贾医生,挂号费,1000-1500。你一个民办医院,在幼儿极度危险的时候,不按照规范诊断,反而搞什么五千块专家费(报道里好像没有实际给钱)。那个叼毛太缺德了。
患者两岁,去民办医院。我估计家长经济条件不好。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一般会选择当地知名度高的公办医院。对于江西地级市,经济条件不好的家长,民办医院的医生不认真看病,反而乘人之危,提五千块专家费,非常缺德。那种极度危险的环境下,医生提钱的事情,意味着什么,大家心里明白。
我的感觉是,当地对这种事情,实在太气愤了,简直是气到发抖的那种。正好有法律,有证据,索性判了。
小结,我认为判的没问题。如果医生认认真真检查了,再出现问题,一般也不会搞这么大。我已经47岁,从来没有听说过误诊判刑的。
结果,一审,判一缓一。二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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