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8-01 06:20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类似真正的离婚渣男案例,其实媒体上整体报导很少或者说很不详细,主要是担心大家模仿。比如最近一周一直在热搜上霸榜的婚外小三试管事件,其实很早就有固定套路了。而且这里面是有一整套的专业操作流程的。这些渣男是依法可以让原配分不到钱的。

这个套路常见在国企和高校的科研人员离婚案中。

我们给大家讲一个具体的案例。是原配去举报原先在高校里面做科研的男性A。根据她的说法,她丈夫是在高校科研期间,搞出了一个能赚钱的材料,然后婚内和小三出轨生育,并设计让她净身出户。

这种案例一看就炸裂,所以大家都很感兴趣,去仔细研究了里面的流程。

这个A是个日常工资全都上缴的科研人员,本身没什么钱。但是他有一个合作伙伴B。根据他们的操作反推,是B先和A的情人结婚,然后跑到海外做了试管婴儿,生下了C。也就是说C的DNA父亲是A,但是法定的父亲是B。接着B成立了一家创业公司,里面的技术产权是C这个未成年的小孩持有的。

然后A和原配离婚,他账面上就那么点工资,本来就是在他老婆手里,他一分钱没要。然后B和小三离婚,A再和小三结婚。通过继亲收养,变成了C的养父,同时获得了明面上由B创立的创业公司的股份。

你接着再去看这套操作,就会发现为什么里面要有个小孩C了。道理很简单,A不愿意把钱分给原配,也肯定无法完全相信小三和他的合伙人B。接着他搞出了一个账面上是B但是事实上是他亲生的小孩C,把能赚钱的专利让C持有,是不是账面上原配就分不到钱了,他也可以安心了?

接着他通过离婚再结婚的方式和小三结婚,变成事实上是他亲生的C的养父,他是不是又没问题了?

你看明白了这个案例,再去看热搜上的#婚外试管小三正面拍照挑衅患癌原配#这类话题,联系搞搞清楚里面的矛盾,自然而然就知道怎么修改立法,对这些事情都没什么办法的。因为案例其实很早就有了。只不过早年间报导新闻的想法很多,担心大众模仿,还要宣传法律万能主义,让大家想的少一点。

现在信息时代了,很多你以为有意义的限制,其实早就没有意义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