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和第三者搞试管婴儿这件事情,#丈夫和第三者胚胎是婚姻耻辱#已经连着上了很久的热搜了,背后是我国法律上的一个重大变革。简单说,我们国家过去是把婚姻和生育进行强绑定的。大家生孩子要建档案,需要结婚证,获得生育服务,比如冻卵以及试管婴儿,也都需要结婚证。
但是我国立法搞的,是女性独享生育决定权。法律上男性享有的生育权,仅限于结婚后可以向女性提出生育请求,女性想和谁生孩子都是女性独立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
直白点讲,这就是一个文字游戏,男性无生育权,女性自己处理生育问题。
这个理念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粗看都觉得没问题,是女性主义的极致。那么换到具体案例,现在这个第三者是不是女性?她想和一个已婚的男人生孩子,别人有权干涉吗?
回到这个案件的诉求本身,这名女士有权要求医院销毁第三者的胚胎吗?
答案就是没有。
那么回到这件事情,从生育孩子的这点讲,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是要求男方离婚后和第三者结婚,才能办理胚胎移植生孩子。而在明年或者说不久的将来,连结婚证的要求都会取消。道理很简单,你可以问下现在社区给怀孕女性建立档案,还“强制要求”有结婚证吗?
我们整个社会都在“去结婚证化”。比如这几年几乎定期都要讨论的女性冻卵话题。虽然冻卵意义并不大,但是冻卵服务只提供给有结婚证的女性,已经在社会上引发了很多批判了。同样的试管婴儿服务只提供给已婚夫妻,后期也会得到改变。
学术上讲,这就是“非婚生育的全面放开”。
这个趋势随着我国生育率的下降,压根就拦不住。国家在2021年就完成了法律上的转向,只是大家心态上很可能接受不了,所以宣传很少,在慢慢改。
回到这个案件的生育问题的根源上,其实就是钱。女方希望自己的法定丈夫不要再生育,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和男方生的女儿。但是现实中这个诉求很难实现,哪怕她拖延离婚,她丈夫真要生孩子她也拦不住。
至于财务上的问题,也就是女方说的她请的律师不帮她查丈夫财产也肯定是假的。是查不了。简单说就是她丈夫目前处在创业就要成功的档口,法官依法也没办法去预算她丈夫将来能赚多少钱,然后把她丈夫将来赚到的钱分给她。
类似的案例因为担心大众模仿,所以过去一般不提里面的操作模式。这次这个案子上了很多天热搜,有些问题大家疑惑很多,这里也可以提供一下解答。
简单讲这样的渣男,想要转移财产,不把未来的收益留给自己的原配和原配生的孩子,就有一个特殊方案。他另外和第三者生育子女,孩子出生之后,把共同创业本来就由他人代持的财产交给他的孩子,委托第三者管理,再慢慢打离婚官司。
过去类似案件常见于高校或者国企人员,创业初期本身就因为各种原因请他人代持股份,把股份以及受益权益转给自己和第三者生的小孩再慢慢和原配离婚,等到离婚成功分好财产一年以后,再做DNA鉴定和自己生的孩子确认亲子关系,转而实际控制自己的资产,原配就分不到钱了。
所以站在原配角度,就坚决不能让老公生孩子。因此出现过一系列异常狗血的案例。整体操作都很流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