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的刑法观
26-07-31 10:14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有同学诉说:告别七月,我心里很慌,快崩溃了![泪]

此刻,任何鼓励的话对你都苍白无力,人不是机器,你可以释放情绪。我能做的,就是默默陪伴你一起走过这艰难时刻,直到上岸![鲜花]

也有同学追问:法考究竟有没有官方教材?九大本教材和马工程教材是什么地位?

1.法考没有官方指定教材。

如果有,就违法了。这是因为,《行政许可法》第54条中规定:

“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

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也即,司法部不得也不会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根据该法律规定,法考实行“管—培分离”制度,也即司法部负责考什么,不负责指导考生学什么,不负责指导培训讲师教什么。

学什么和教什么由考生和讲师自己把握,自己负责。考生备考和讲师辅导,是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不存在行政垄断。

2.九大本教材

虽然业内(包括我)都习惯称九大本教材是官方教材,但严格讲,九大本教材不是司法部的指定教材,具有参考价值(因为作者都是权威学者),但没有法定效力。

3.马工程教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4条规定,马工程教材不是法考的官方教材,没有法考领域的法定效力,但具有参考价值。参考价值主要体现在政治站位,也即要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落实到刑法,就是构建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

4.法考培训讲师的真实处境

由于没有官方指定教材,也没有了官方公布的真题和答案,也即没有了公开的统一标准,所以培训讲师只能自己摸索把握讲解内容和观点,靠自己的经验去猜测和预估官方的立场。这种猜测和预估本身没有对错之分,任何人都有权去猜测。(当然,内容观点不能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这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一方面讲师有了讲解内容的选择权,讲解的观点不存在违反统一标准的问题,也即无法评判是对是错,另一方面讲师对自己选择的观点要承担考生用脚投票的后果。

考生是评价讲师观点的唯一有效主体。考生的考后评价是唯一有效的衡量标准。

内容观点,自己选择,自己负责。这对讲师是巨大挑战和压力。(考生发现老师们讲的观点不一样,争议很大,原因就在于此。如果有公开的统一标准,老师们的负担和争议就小很多,遗憾没有)

这如同在大海航行,没有官方灯塔导航,也没有行政垄断,全凭自己在黑暗中自由摸索。靠什么摸索前行?唯有潜心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和说理论证能力。

如果偏航了,只能自己校正,没必要怨天尤人。如果方向对了,也没必要自吹自擂,因为很大程度是运气。

在这法考的艰难航行中,考生和讲师都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自己负责,都有莫大的压力和难以诉说的辛酸,唯有相扶相携,才能一起度过这艰苦旅程,顺利上岸![握手]你要问我,如何缓解这期间的焦虑不安?我想就是:

事来心现,事去心空。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