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小区电梯31楼下坠到负2楼#:电梯3年3次下坠,无法根本消除隐患必须更换】#小区电梯失控从31楼下坠到负2楼#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昆明海伦国际小区一部电梯突然从31楼下坠至负2楼。所幸最终自动停稳,电梯内居民惊魂未定逃出。同一户家庭3年内3次遭遇同类险情,而物业回应“电梯才用11年未满15年”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拒绝业主更换要求。
针对此事,@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律师表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关乎乘坐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于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电梯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能够平稳安全地使用,不管是维护单位还是业主单位,都有义务确保电梯满足日常安全运营的需要。
律师指出,报道中提到的电梯在短期内已有3次非正常急速下坠,严重影响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业主有权提出对电梯进行全面检修。如果通过检修还不能够消除隐患,这种电梯可能已缺乏继续使用的价值。
对于物业“使用年限15年以上才能换”的说法,张律师明确表示,年限不是是否更换的决定性因素。正常的电梯使用15年仍可通过维修确保使用,但对于短期内已发生3次以上急速下坠的电梯,显然存在安全隐患,在维修无法根本消除隐患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更换来停止其投入使用。戳更多#1.5万元机票仅退432元后续#>> http://t.cn/AXC2eQ2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