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童被牵绳狗吓摔骨折狗主担责#】狗主人遛狗时牵了狗绳,狗也没有直接碰到人,但把一名9岁小孩吓得摔倒受伤了。那么,狗主人该担责吗?7月28日,记者获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近日调解了这起邻里饲养动物侵权纠纷案。
9岁小学生文文放学后,和同学结伴步行回家,行至小区门口时,被一只突然扑来的大狗惊吓不慎摔倒,造成左手腕骨折。
事发后,文文母亲通过小区物业联系上狗主人张先生,双方约定于次日陪同文文前往医院诊治。事后,张先生却以“狗未直接接触受害人”等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道歉。
无奈之下文文妈妈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赔付医疗费、校服费、交通费共计1200元(后续相关费用保留追诉权利),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调解员对狗主人张先生表示:“即便你事发时牵了狗绳,但狗绳长度过长,且在放学人流密集时段未管控好狗,存在明显疏漏。文文的摔倒受伤,确实是你的狗突然扑跃的行为所致。”随即,她出示文文左手受伤的照片,说明此次意外给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张先生赔付文文一定金额医疗费,该起邻里饲养动物侵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小溪) http://t.cn/AXCPiwK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