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7-27 18:00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行吧,果然,还是网友眼尖。

说这是“无犯罪记录”,为什么不开“无违法记录”。

哎,这就是我说的,网友只选择相信自己相信的,所有举证责任都在对方,要求自证清白!

但是,我必须要说,大家能不能多看一眼啊。

除了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有一个征信报告啊~~~

但凡认真看一眼呢~~

心累 ​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