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防住前夫没防住亲爸要分房产#
我靠,这个案例真是……她和她妈倒了血霉。
十年前,欧阳女士的前夫出轨了。父母担心万一离婚,自己出钱买的这套房子要被女婿分走一半,就想了办法: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这套房子的产权。法院调解结案:父母占70%,欧阳女士和前夫占30%。
当时看这招很完美。父母的出资保住了,女婿的野心防住了。可后来,欧阳女士的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前夫净身出户。
事情原本已经风平浪静,结果欧阳女士的父亲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重逢了初恋情人。从此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凭当年那份调解书,分走虹口区那套房子70%的售房款——900万里的70%,大约630万,还要打对半
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父母分产权啊!十年过去了,不是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
律师的说法是:
第一、时效没过。 诉讼时效管的是“债权”(比如借钱不还),管不了“物权”——你对房子拥有的权利,不管过多少年都能主张。房子虽然卖了,但卖房款在法律上还带着物权的底色,调解书现在照样能拿来分钱。
第二、当年不是真心的,能推翻吗? 几乎不可能。法院看的是白纸黑字签了什么、钱是谁出的。虹口房子的来源是父母用动迁款买的,银行贷款也是父母在还,调解协议内容符合事实,合法有效。签了就是签了,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内心戏。
第三、母亲不肯离婚,拦得住吗? 拦不住。一方铁了心要离,法院早晚会判离。
第四、前夫还得回来。 当年四个人都签了调解书,前夫名字在上面,产权份额跑不掉,可能会被老爹列为共同被告。
十年前防住了前夫,十年后被亲爹抄了家。
我觉得这个亲爹不会有好下场的。
第一、他得罪了老婆。
几十年夫妻,为了同学会上重逢的初恋,说离就离,说分钱就分钱。老婆会怎么想?老娘跟你过了大半辈子,比不上一次同学会。即使最后钱分到了,他在老婆这里已经彻底失去任何情分。一个男人到了这个年纪,把老伴推成仇人,他手里攥着的那点钱是否能买来初恋情人给他递热水、陪他看病,谁知道?
第二、他得罪了女儿。
女儿当初是为了防前夫,才把父母拉进产权结构里。她是信任父亲会站在自己这边,才签下那份调解书。十年后父亲拿着这份调解书来分钱,等于亲手推翻了女儿当年对他的信任。女儿不仅失去了那笔钱,也失去了对父亲这个角色的基本认知。一个父亲可以在女儿刚经历完离婚、独自抚养孩子的时候,回头来分走她的钱——这份失望,比那三百多万更重。以后老头子想要得到女儿尽心尽力的赡养,几乎不可能。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可能根本分不到那么多钱。
那套虹口区的房子十年前已经卖掉,钱款置换成了浦东新房。十年间产权已经发生多次变动,630万这笔钱早就不以当年的形态存在。即使最后法院支持他的主张,他能拿到的也可能远远不到630万(只有一半)。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把老婆、女儿、家庭根基全部推翻了,最终可能只换到一个不好看的数字和彻底断裂的亲情。
这件事的最终结局其实可以预见:初恋不一定跟他走,钱不一定拿得到,老婆已经恨他,女儿不会再理他。他赢了法律,但输了家庭。而赢到的钱,可能还不够买回他失去的那些东西。
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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