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6-07-25 13:34 微博认证:每日经济新闻官方微博

【每经热评 | 不兑付1.79万元旧存折就是“耍赖”,银行败诉再诉岂可“店大欺客”?】#银行不愿兑付旧存折的原因#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1999年,储户李某在当地某银行支行开户存款,2004年支取800元后,存折载明余额35900元并加盖信用社公章。此后李某无法从网点取款,经多次向支行工作人员催要,银行仅兑付1.8万元,剩余17900元长期未付。2026年,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银行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一审中,银行辩称储户或已挂失取款,却未提交任何证据,抗辩理由被法院驳回,法院判令银行兑付17900元本金及对应利息。银行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新增三项抗辩理由,主张系统无账户记录、凭证超15年保管期限、涉案款项疑似私人借贷,由此不承担兑付责任。商丘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其核心裁判依据是:带有银行签章的存折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储户已完成举证;银行系统升级、数据及档案保管疏漏属于自身经营风险,不得转嫁储户;未结清债权债务档案不得销毁,相关记录属法定永久保管资料,银行须依法兑付存款。

手中没有任何过硬的证据,银行为何执意拒绝兑付?一种情形是“新官不理旧账”。另一种情形,就是“店大欺客”。详细原因请看→http://t.cn/AX9lXHjX (每经,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