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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21 17:55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分享一桩我前不久正围观到的法律案件,一桩长达九个月的“名誉权”纠缠:

“某一天,原告打开微信,得知有人发布了造谣她的贴子,对方的ID完全陌生,对方发布的配图有完整的原告的ID、社媒主页、照片和仅靠原告发布内容进行臆想,未经求证事件原委撰写的文案。一开始原告没想理会,只觉得可笑,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感同艺人被恶意解读的身受。直到贴子持续发酵,原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正向安利舞台内容被大量人带着该贴的配图在评论区刷屏。于是,原告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

网络维权之路远比原告想的要复杂,首当其冲面临的就是起诉需要被告的身份信息。由于公开社交媒体平台并非强制实名,原告只能在在律师的建议下搜寻证据和材料,好在被告热衷于分享生活轨迹以及自己的人物肖像,原告从当时完全公开(立案后才设为隐藏)的,被告自主发送的社媒平台内容中,耗尽大量心血,拼凑出了被告的部分信息,经过派出所的核实,由此确认了被告,也就是造谣者的信息,顺利起诉。

原告本以为根据对方颅内主观臆测出的种种诽谤,把实际情况陈述清楚就可以完结这场闹剧。没想到立案只是第一关,被告在法庭上,由于不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另辟蹊径利用社媒非强实名的bug,狡辩社媒账号发布造谣帖时间并非账号内自拍本人使用,以及不承认文案多次提到的字母缩写是舆论发酵中的私生。果然,只有冤枉你的人知道你有多冤枉,她们揣着真相缄口不言,任由误会肆意蔓延。

这九个月里开过六次庭、调解过无数次、连道歉声明稿都改了十几版。到最后,身边所有人都在劝原告:别太轴了,这本就不是你的错,有道歉声明已经相当于咱们胜诉了,抓大放小,不是咱们软弱,是咱们慈悲。

原告没有想过坚持到底吗?想过,甚至有过无数次心理上的拉锯和权衡。但最近几个月,源源不断的演出行程占据了她大半的个人生活,而仅剩的那点精力,还要听被告无理搅三分。

那一刻原告突然想通了。接受调解,不是原谅了被告,而是她决定放过自己。

在事情发生的第十个月,在极限背靠行程结束的第一个周中,原告只想好好睡一觉。

于是原告同意了调解,诉求是被告必须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可被告道歉后故技重施,再次编辑了一段虚构文字,试图往原告身上泼脏水,原告完全合理合规且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取证,却被被告内涵为非法获取,可此事在法庭上已有定论,连法院都认定原告的信息来源是合法的,原告很无力,也很无奈,只觉得被告所受惩罚还不够重。

虽然这件事以这种无力的妥协告终,但原告依然希望:那些在互联网因个人喜好造谣诽谤中伤他人名誉,恶意解读他人行为,道歉后还要阴阳怪气继续扭曲事实,宽以待己严于律人……这种荒谬的事情,未来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需负责任。”

(最后想说,这仅仅是我偶然刷到的一桩关于名誉权的纠纷,我看的时候只觉得遍体发寒,造谣成本之低其实是很多人难以想象的,希望大家都保护好自己,以上不针对任何特定个人,也与我过往发布的任何个人言论无明确关联。感谢大家理解。)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