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7-21 14:02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男子工亡分居妻子索要百万赔偿款#】 53岁的陈某因工死亡后,哥哥陈某丙联系其继子陈某乙,以近亲属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获得工亡赔偿金116万元。事后,与陈某分居10余年的妻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丙向她和儿子(陈某继子陈某乙)返还赔偿款91.6万元。
法院查明,陈某与王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陈某乙系王某婚前之子生前,陈某与王某已有10余年未共同生活。2025年9月,陈某因工死亡后,陈某丙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联系继子陈某乙,陈某乙签署放弃声明后,陈某丙领取全部赔偿款并操办丧事,支付律师费9.2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在配偶王某和哥哥陈某丙之间分配,尽管二人长期分居,但婚姻关系并未解除,王某作为近亲属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陈某丙知晓王某系死者配偶,却未核实王某本人意愿,即领取全部赔偿款,构成不当得利。在扣除合理丧葬费、律师费20万元后剩余96万元,结合王某与陈某长期分居,陈某丙对陈某尽主要扶养义务等因素,确定王某可分得40%(36.64万元),陈某丙分得60%。王某不服提起上诉,黄冈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综合红星新闻 小小) http://t.cn/AX9GSN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