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什么颜色的灯牌,是买票入场的观众看戏、表达喜爱的合法方式。在剧场和浙院没有明令禁止灯牌的前提下,举绿色灯牌并无问题。
有错的,是被他人教唆,当众故意损毁私人物品,甚至上前拉扯、围堵、滋扰他人的违法行为及违法人员。
粉丝身份不能成为私设规矩、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理由,任何人都无权随意侵犯别人的人身权、财产权。
奉劝被煽动的盲目跟风者:线下违法冲动的后果,全部由你个人承担。报警调解、赔钱赔偿的是你,情节较重被治安罚款、行政拘留留下违法记录的也是你。煽动你的大粉不会为你的违法行为负责,只会利用你的冲突博取热度。
相关法律依据:
1. 故意损毁灯牌等私人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2. 公共场所任意损毁财物、围堵滋扰他人,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
3. 拉扯、推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4. 网络发布人身威胁恐吓言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5. 长期、多次纠集滋扰、恐吓、损毁财物,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将触及《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6. 民事层面,侵权人需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