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办错案就应该追责!
可现实情况是,追责又有几个?有人甚至还高升了。
脉络:河南农民齐兰周因合伙纠纷被错误羁押1399天,致四级残疾,无罪获国家赔偿79万余元后坚持要求追责办案人员,但濮阳县公检法均自评“程序合法,无过错”,并建议息诉罢访、追责陷入僵局。
既然无过错,为何称无罪,又为何国家要赔偿呢?
冤假错案的赔偿由国家赔偿,国家是不创造财富的,创造财富的是每一个个体的人。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邪恶之人,凭什么将赔偿分摊到一个个的个体人民身上呢?
《罪与罚》里有句话“有些人天生就可以随便践踏别人,而不必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另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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