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搞父亲性侵,在完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判了个无期,结果二审时女儿翻供说当时是诬告。
古代中国有诬告反坐的法条,现在没有了。现行法律的所谓诬告陷害罪,必须证明诬告者确系捏造事实才算数。像这个案子,被告的父亲也表示过女儿可能是服用抗抑郁症药物出现幻觉。就算最后判父亲无罪,只要无法证伪这个抗抑郁症药致幻说,就没法处罚女儿。
诬告成本太低,太容易免责,是类似案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再则,连物证都没有,甚至无视口供的前后不一致就定罪,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太大了呢?
#张忆安[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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