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看上去很匪夷所思啊。按照这篇文章的报道说法,在完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至少新闻里面没有提到),仅仅凭借“强奸”的随意口供指控,就能把一个人判处无期徒刑。
就给人这个……这个感觉,法院难道是不需要和法律有关系的吗……
按说法官应该是学过法律吧……肯定不至于是法盲吧……
如此判决的动机是什么呢?这个“自由裁量”的权力,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发布于 山东
这个案子看上去很匪夷所思啊。按照这篇文章的报道说法,在完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至少新闻里面没有提到),仅仅凭借“强奸”的随意口供指控,就能把一个人判处无期徒刑。
就给人这个……这个感觉,法院难道是不需要和法律有关系的吗……
按说法官应该是学过法律吧……肯定不至于是法盲吧……
如此判决的动机是什么呢?这个“自由裁量”的权力,是不是有点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