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7-14 11:20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我去核实了一下,编剧其实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承认,或者承认的话也没有说明理由,只是转发了一篇提到删减戏份的帖子。

#白鹿莫离被删戏编剧证实# ​

编剧说:“戏剧是遗憾的艺术,而戏外的人有许多无可奈何。”

我们虽然能听出不少无奈,但似乎也不能完全得出因为什么而被删减的结论。

其实,这个事件不涉及任何法律上的问题,因为我理解,是编剧自己改自己的剧本,只是可能有不少无奈,但也接受了。

这其实才是剧本的常态。

我们做娱乐法律师的的常说:不到最后一刻,其实都不存在真正的剧本,因为剧本一直在改动中。

制片方会从市场定位、投资回报角度提出修改意见;
导演会从镜头语言、场面调度角度提出修改意见;
主演可能会从角色理解、表演可行性角度提出建议;
平台方会有排播、集数、审核方面的要求;
审查部门会有内容合规方面的底线要求。

这些意见最终汇集到编剧手中,由编剧负责将文字打磨成兼顾各方诉求的最终拍摄本。

如果编剧自己采纳了其中某些意见并修改了剧本,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创作流程,我觉得不应被解读为“被迫”或“牺牲”。

即便有无奈,即便有施压,但最终我相信各方的意见也一定是为了成品更好。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