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菲律宾南海仲裁裁决十周年: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代表欧盟发表的声明
7月12日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就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以下称“2016年仲裁裁决”)的十周年。
2016年仲裁裁决由独立、公正仲裁法庭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具有终局效力,并对仲裁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和平解决争端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2016年的仲裁裁决应始终得到各方的尊重和充分执行。
欧盟重申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坚定承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映和编纂了习惯国际法,并规定了所有海洋及海域活动必须遵循的统一且普遍适用的法律框架。欧盟强调,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自由、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航行和飞越自由(其中也包括过境通行权),至关重要;对于确保区域稳定和全球安全,以及维护安全、自由和开放的海上航线也至关重要。
欧盟重申支持东盟与中国为完成有效、实质性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所在做的努力,该准则应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紧张局势和争端都必须按照国际法,以《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通过对话与和平手段解决。
欧盟对南海紧张局势不断升级和危险事件频发深表关切,并强烈反对任何可能破坏区域稳定和基于国际法和法治的国际秩序的单边行动。欧盟始终坚定致力于在印度洋—太平洋地区及其他地区维护安全、自由和开放的海上航线。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