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浪大鱼
26-07-12 12:40

长沙车位事件的通报里,最刺眼的不是停车纠纷本身,而是一个词:“堵住”。

按照通报叙述,车位主人凌晨回家,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位被别人占了,对方还留下错误挪车电话,多方联系不上。于是,他把车停在自己车位前。
通报用的是“堵住”。
可后来,对方男友到场,也把车停在闵先生车前,通报却写成“停在某车车头前”。
同样是把车停到另一辆车前面,为什么一边叫“堵住”,一边叫“停在车头前”?
这不是抠字眼。
“堵住”带着主动妨碍、制造麻烦的意味;“停在车头前”则更像中性的位置描述。一个词的强弱,会直接改变公众对责任的直觉。
更关键的是,车位纠纷不能从“谁挡住了谁”开始看,而要从“谁先占了谁的车位”开始看。
一个人车位被占,电话打不通,凌晨回家没地方停,他把车临时停在自家车位前,更像是被动自救。
而后来专门叫人到场,把车停到对方车前,那才更像主动加码矛盾。
如果通报把被动维权的一方写成“堵住”,却把主动施压的一方写得更中性,公众当然会不舒服。
因为通报不是私人聊天。它面向全社会,每一个词都承载着公众对公平的期待。
公平不只在处理结果里,也在叙事方式里。
#长沙通报体育局干部占车位事件#
同样性质的行为,要用同样强度的词;不同性质的行为,要把前因后果说清楚。

否则,被堵住的就不只是车,而是公众对公正叙事的信任。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