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方重整+和解履行”助企纾困,保产业链稳定促高质量发展——肇庆某铝厂等与11家银行执行实施案】#小粤说法#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肇庆某铝厂与11家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17亿余元,后逾期未偿还贷款。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某铝厂及担保人偿付债务本息共约30亿元,以本案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新债权人受让银行债权后申请执行,广东高院指定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案。
【处理结果】
肇庆中院采取“活封”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及时向债权人释明资产处置周期长、变现难度大等潜在风险,并参照破产重整程序,创新采取“第三方重整+和解履行”执行方案,积极推动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出资16亿余元整体化解主债务人全部债务,收购案涉查封资产、接管企业运营、接收全体员工。最终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第三方投资者顺利接管企业,债权人足额实现债权,案件终结执行。
【典型意义】
某铝厂为铝制品行业的地方龙头企业,虽负有债务但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态势良好,在职员工约4千名,年创税约4亿元,并为本案债务提供了大量动产、不动产、股权、商标等作为抵押(估值约20亿元),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容易造成产业链条断裂和大量人员失业。本案通过在执行程序中创新“第三方重整+和解履行”模式,一揽子执行化解约30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住了企业主体,稳住了涉铝制品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守住了数千个就业岗位,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企兴、社会稳定”,为以司法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执行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