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郭成长
26-07-10 16:23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检察日报发话了,最高检官网直接转发,文章写得非常克制,但有一层意思你得自己品:LV拿了一个中国传了一千多年的传统纹样,反过来告我们本土品牌,我们本土品牌还输了,赔了1030万。

​一句话点透了:千年宝相花,怎么就被"反向收割"了?

​你去看海外怎么判的——

​日本说:传统纹样是公共文化资源,谁都不能独占,LV输了;
欧盟说:通用图案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商标资格,LV输了;
美国说:基础装饰元素不能被一家垄断,LV输了。
​人家理由都写好了,就差我们照着抄了。

​同一个LV,同一朵四叶花,全世界都当公共资源,唯独在我们这判成了私人财产。
​不是判得不对,是少了一道防线——一道会问"这朵花原本是谁的"的防线。

国内企业申请多次申请不了商标,LV怎么就能申请成商标了呢?商标局通过的伦理是什么呢?这一看就是一条线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