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7-09 16:21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业主欠缴物业费8年法院判了#】近日,海南海口。业主万某于2011年在海口某小区购房,自2015年5月起,万某开始拖欠物业费,期间物业公司多次通过短信向其催缴,但万某始终未支付。2023年11月28日,物业公司将万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自2015年5月起拖欠的全部物业费及违约金。

万某抗辩:时间跨度太长,部分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不应再受法律保护。在诉讼时效认定上,法院给出明确界定:物业公司在2020年12月17日最早向万某发送催缴短信,以该时间节点往前倒推3年,2017年12月-2024年6月期间的物业费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受法律保护。而2015年5月-2017年11月期间的债权因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且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在此期间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半岛晨报 小嘉)#海口[地点]# http://t.cn/AXoktDZ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