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LV与潼关肉夹馍类似,也属于碰瓷式维权。
潼关肉夹馍批量维权案,最终被最高法一锤定音,所谓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最后落了个灰头土脸。
咱们的司法对内还行,怎么对外一见洋人就想跪?
苏州审判,涉及一千多万,法官大笔一挥,中国企业就得乖乖给洋人掏钱,凭啥?
当然,也有好的法院,好的法官,据说LV在杭州就没占上便宜,法官驳回了LV的无理诉求。
同样是人民法院,同样是人民法官,咋就不一样呢[思考]?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