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26-07-08 16:10 微博认证: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周深先生名誉权维权案件进展的说明

本所受周深先生的委托,委派律师对针对周深先生实施名誉权侵权行为的部分网络用户提起了维权诉讼,现就诉讼进展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已审结案件4起【案号:(2025)沪0105民初51701号、(2025)沪0105民初51702号、(2025)沪0105民初51703号、(2025)沪0105民初52165号】,四位被告的行为均被法院认定为侵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耿*、薛*、钱*、王*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言论缺乏事实依据,超出合理评论边界,对周深先生名誉权造成侵害。故,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周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置顶发布于被告的新浪微博账号主页,持续保留时间为十日),并赔偿原告周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维权合理支出。

上述4起案件中,3起案件判决已经生效。代理律师后续将密切跟进前述判决的执行情况,以维护周深先生的合法权益。

周深先生及其工作室向代理律师表示,维权是为了澄清事实、维护权利、推动网络环境改善,本次系列案件中获得的赔偿款项将全额捐赠公益机构,代理律师后续亦将跟进捐赠事宜。

附:判决书部分截图

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2026年7月8日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