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法苑
26-07-07 17:11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超龄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益#读者来信:我是一名技术骨干,2026年6月退休后,某公司抛来橄榄枝,邀请我去担任技术指导,每周只需上4天班,每天工作5个小时。由于工作较为轻松,加之口头答应给的薪酬也诱人,我就同意了。请问,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要签订书面协议吗?超龄劳动者具体享有哪些基本权益?

专家解答:人社部等5部门印发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为了使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落到实处,避免产生争议,《暂行规定》第6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书面协议中应当载明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同时,《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以下方面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在劳动报酬方面,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休息休假方面,应当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在工伤保障方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另外,《暂行规定》丰富了权益救济渠道,即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方面发生争议的,超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中,因加班、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可以直接向人社局投诉。(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