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告赢茉莉奶白赔了1030万,网上炸锅的不是赔偿金额,而是那个被认定的“侵权”四叶花。
翻翻正仓院的唐代琵琶,看看敦煌的宝相花,这纹样在我们老祖宗的器物上转了一千多年,怎么到了现代商业规则里,就成了人家独占的“驰名商标”?更讽刺的是,LV拿着同款纹样在日本和欧盟都碰了壁,法院认定这是公共文化遗产,不具备独占性;转头在中国却胜诉了。
法律护的是“注册在先”的商业信誉,不是“创作在先”的文化源头。当公共领域的千年纹样被圈进私人的商标壁垒,我们愤怒的或许不是谁用了谁的图,而是那种“我家后院的月亮,被你注册成了你的Logo”的荒诞感。
传统纹样不该成为谁的商业禁脔,也不该在维权的锤子下失语。#LV等大牌集体撞款中国传统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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