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地产角度聊一下西安赛格那件事。
会出现这种悲剧,本质是商场方过于强势,可以对租户随意宰割。图1是网上爆出来的赛格和商户的合同,非常强势:
1. 所有的钱,商户不能直接收,而是直接给商场;
2. 商场下个月再结算给商户;
3. 甲方全部罚款直接从乙方的钱里扣,无需乙方出具任何授权。
这种模式,基本上商场已经掌握商户全部财权了。
商户自己都不能收钱,钱都先给商场,商场觉得满意才给商户。
而且商场有自己的惩罚标准,商场有人签字就可以罚。
连商户交罚款都可以免了,你的货款本来就在商场里,商场从货款里扣销售额就行。
根本不需要商场找商户要罚款。
图2是处罚办法。
签了合同,就表示租户承认,甲方后台数据就是唯一证据,别的证据不算。
这个证据乙方还不能自己调取和复制,也不能导出。
也就是说所有证据在甲方手里,还是甲方说了算。
想扣钱也是甲方一张嘴,无条件从货款扣。
乙方没有任何反制措施。
所以说是非常强势的合同条款。
思考这样强势的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可能没那么重要。
能有这么强势的条款,说明商场不愁招租,乙方得求着甲方才能入场赚钱。
又或者说,经济上行期,商场不愁招租。
那个时候品牌的严总一直能赚钱,也就无所谓这些条款是否公平。
但现在线下销售没那么容易了,开始亏钱了,这些条款就都开始不断勒紧。
商业合同里各种条款都有,但图里这个,已经到了过于离谱的程度。
比如图2里,乙方收到处罚通知单,就得3天内缴纳违约金,如果不交,每天收违约金30%的滞纳金。
这个在行业里非常罕见,每天加收30%。
那我被罚了10万块钱,拖1个月,滞纳金就是90万了。
正常经济纠纷,滞纳金的总和不应该超过实际损失30%,通常支持年化利率上限是LPR的4倍。
现在LPR也不高,一般不会超过18%。
但赛格这玩意年化收益百分之1万。
我没有说赛格是用这个滞纳金比例要求严总付款。
我只是说窥一斑而知全豹,能把这东西写进合同的老板,我们可以猜想这个商场有多强势。
这种统一入商场账户的经营模式,是上个世纪比较流行,百货公司比较强势时,通行的收费方案。
这种模式,所有专柜人员,原则上算是和百货公司联营,需要接受百货公司管理。
专柜人员不可以私自收款,乃至服装、仪容仪表也要服从百货公司安排。
这种模式对商场非常好,商场可以掌握真实销售额。
商场收钱,下个月再给商户,等于短期无息占用商户资金,商场的现金流就很好看。
而且可以统一开发票,计算积分,品牌形象也比较好。
但对商户非常不友好。
比如销售好的时候,压了很多款在商场,回款滞后。
淡季的时候,又容易断流。
商户会与商场有非常多纠纷,比如如何扣点、如何扣除营销费、商场强势罚款商户也没法应对。
以及这种商场的系统比较老旧,一旦系统故障,全楼层都没法结算。
商户失去了自主权。
所以得是强势商场才能用这招。王府井百货这种老牌店就这么做。
更新一代的所谓购物中心(Mall),更多是店铺分别收款。
我们去店里如果能直接打票,就是这种模式。
这种购物中心有的是固定租金,有的是分成算钱。
这种模式能提高商户积极性,消费者的钱直接给商户,现金流充裕。
商户可以自己做促销,根本不用参加商户的所谓满600减300这种活动。
但商场控制力下降,比如商户瞒报流水,就可以少交租金。
也有混合两种模式的,比如有的商场,品牌专卖店就自主收款。
化妆品专区就商场一并收款。
从商场的角度,我能理解商场不希望销售拆单。
所谓拆单,就是商场有活动,满600减300。
那么有客户买了1200,售货员就分成2单,每单600,这样可以多用一张300的券。
这个在商场角度是禁止的。
因为商场搞了活动,肯定不希望券用得太多太快。
以及,这还会引发商户之间的矛盾。
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促销活动的成本本质上是全体租户共担。
如果这种券主要是零售的商户在用,餐饮的商户不怎么用,那么餐饮的商户就会觉得吃亏。
某一家拆单太多,原则上占了其他商户的便宜。
所以商场需要合理设置用券的规则、额度、范围。
但话说回来,这次可没有任何其他商户不满。
1000多万的违约金,也没说咋算出来的。
给人的感觉是,我感觉你违约,你就违约。
反正合同里说了,对违约甲方有极高解释权,还只有甲方提供的证据可以当成证据。
赛格那边现在看来,是把所有600左右的全算成拆单了。
这目前不能服众,你怎么知道600多的全是拆单?为什么不能有人恰好买了600呢?
反正甲方总能圆回来。
大部分商场都会有这种限制拆单的惩罚规则。
但大部分商场,不会真去处罚,大家心照不宣。
甚至制定规则的时候,就会考虑到会有销售拆单,因为很难得到证据。
上百家租户,商场不可能一单单去查。
我有行内的朋友推测,这次赛格就是拿一家来开刀。
现在开到了严总。
促成严总轻生最大的因素是,店也不让开了。
我推测就是1000多万的罚金可能直接扣在商场,就没给他。
如果是让严总交1000万,钱在严总手里,那严总可以拖着,等商场来告自己。
需要商场出示证据证明严总违约。
但现在是钱压在商场哪里,需要严总起诉索回货款。
这难度大了,合同里都不让严总导出数据了,严总想举证,非常困难。
货款扣下,没了现金流。
店不让开了,也没了赚回来的机会。
导致了严总的悲剧。
最后,赛格的公告写得非常专业。
比贾老板面对舆情压力的时候厉害了太多。
没有情绪化表达,就是客观说严总违约了,确有此事,我们有处罚制度,严总在别的地方经营也不好,也关店了(意思是他轻生未必怪我们)。
找不出什么明显的公关漏洞。
现在我们都知道了,严总面对的是多么思维缜密的对手。
一个好老板好商人,这么走投无路轻生了。
我感到非常不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