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读书笔记(第67本):于溯《中古时期的历史文献与知识传播》(三)
第9章《宣传:建国史与中古文学的开端》,对鲁迅提出的“文学自觉”说展开反思。近几十年来,这样的反思始终不绝,本章选取的角度很独特,就是将汉末曹魏时期的部分文学创作定义为“宣传文学”。作者提出:“正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分裂时期,文学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开发为一种宣传工具,中古文学也正是随着宣传功能的开发而发展的。”(第178页)“中古时期正是宣传文学的重要时刻。在此之前,尽管文学已经参与了‘润色鸿业’,但它尚未在纷争世局中充当过利器。建安以后,文学就不止于润色已有的鸿业,它还参与者开创鸿业,这个新角色的获得,也让文学有了新面貌。”(第180页)
例如,曹操不止一次在诗中提到周公,有的诗主题本离周公很远,还是要强拉周公进来,就显得有些造作。但如果从宣传学的角度审视此现象,那么重复性正是宣传的特征——正是要通过对宣传符号的反复推送、不断灌输,才能产生宣传的效果。对于曹操来讲,酒宴是其完成宣传的重要场所,乐府是其重点依赖的宣传工具。《短歌行》当然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不过本章对《蒿里行》的阐发很有新意。我最近看到网上流传叶嘉莹先生一位女弟子的讲座视频,对《薤露行》《蒿里行》等作品做出生动传情的阐发,只不过阐发路数仍停留在感通个体人情人性的层面上,便于激发大时代背景下的个人悲悯,却未必贴近曹操的政治意图。于老师将《蒿里行》定性为军宣诗赋,认为汉末军阀林立,时局瞬息万变,各路诸侯尚无精力在歌功颂德上大费周章,比起歌颂,他们更需要的是自我宣传。应此需求而诞生的军宣文学,就要完成占据正义、鼓舞士气、拉拢中立、许诺和平等任务。正因如此,实战描写比此前更少,基本是点到军威为止,倘若迷恋暴力美学,反而是对宣传效果的损伤。而《蒿里行》就是优秀的宣传案例。此诗针对袁绍集团而作,因此连袁术僭号称帝,都被表述为袁绍之弟的行为,即“淮南弟称号”;又将袁绍本人“刻玺于北方”的恶行与“白骨露于野”“生民百遗一”联系在一起,这样再结以“念之断人肠”,敌我双方很自然地被置于罪恶与正义两极,吊民伐罪的意思就出来了。尤其巧妙的是,此诗中,曹操反袁的正当性丝毫没有被袁曹曾经合作过的历史削减,因为诗句告诉人们,袁绍是后来才堕落的,即所谓“势力使人争”。可以想见,曹操提供的这种认识视角,将随着这首乐府诗的传播而左右时人对他的看法。
从宣传与文学的关系来看,于老师进一步指出:“宣传对文学的推进是有限的,因为作者总会尽量利用受众熟悉的旧有形式创作,如果不敷使用,则或旧瓶新酒,或移花接木,并不会像文学内在理路所引发的革命那样,使文学面貌一时焕然。”(第188页)不过,于老师所看重的“推进”主要是对新文学形态的发明,而非对旧文学形态的焕新,典型的例子就是样板戏,虽然没有推动新形式,但也从根本上改造了旧形式,其改造的力度也许并不停留于“旧瓶装新酒”,至少比“新瓶装旧酒”的创新性还要更大一些。
本书除11个主体章之外,还要两篇附录,第二篇尤其有趣,题为《PPP:中古王朝史编纂的组织模式》,这样一个标题,颇有种“一本正经搞事情”的感觉,这可能是南大学者专属的幽默感吧。所谓PPP,就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也就是公私互济的合作模式。于老师将此概念用于中古时期的修史活动中,指国家将修史工程委托给“一家”来完成,而“一家”又通过完成国家工程实现自己的“一家之言”。
我们知道,中古时期,私人修史十分盛行。但细察后也会发现,私修史的作者们,很多都有在著作局或秘阁工作的经历,这些工作有权限取阅皇家藏书和存档,对于修史积累原始资料大有助益。其实,汉唐间的史书,很难精确地用官修史、私修史去区分,因为太多作品都兼具官私要素。私人史家对朝廷最大的帮助,是提供了有志于修撰良史的人才;朝廷则为私人史家提供了史料资源与后勤保障。私人修史,总免不了将史书当成一家之子书去作,在史撰中彰显史家个人的历史思想和价值观,并非只是整齐故事而已。这种传统始于司马谈、司马迁,《史记》呈现了司马氏父子的“一家之言”,同时也利用了太史公这一官职的种种便利。
在这种PPP模式下,只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犯错误,秉笔者在小节上尚拥有相对自由。但一家之史和官修史制度的根本目标并不一致。追求一家之言的史家,更偏好没有人做过的事情,以及在自己手里可以杀青的课题。不同史家之间也容易构成竞争关系,缺少彼此合作。这是这一模式的一大弊端。
通观本书,能发现于老师对于文献学研究的可能性有着诸多突破性尝试。除了以上重点介绍的章节外,还有一些章节能体现这一意图。例如《消失的碑林:〈桥玄庙碑〉与东汉乡里石刻景观》,并不停留于石刻文献的文字信息,而是希望复原蔡邕所作《桥玄庙碑》在东汉碑林中的展示环境,强调碑刻的强展示性特征,比较观看与阅读的差异。这种对文献学研究疆域的不懈探索,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学者的锐气与活力。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