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茉莉奶白与LV商标侵权案,个人认为二审改判不侵权概率小,但侵权赔偿改判减少有空间。
一、关于侵权定性
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侵害LV的商标权,要求茉莉奶白停止侵权。我认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改判空间小。LV的四叶花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依法享有跨类保护,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商标确实与LV注册的四叶花商标构成近似,且其在申请注册案涉四叶花商标被驳回的情形下仍使用,二审改判不侵权的可能性小。
二、关于赔偿金额
一审认定茉莉奶白侵权获利1000万,我认为二审有改判空间。
作为购买过LV包包和茉莉奶白奶茶的实际消费者,在这个判决被曝光前,我从未因茉莉奶白使用的那朵四叶花纹样将两者联想到一起过。
LV被公众广泛认知的,是其将四叶花图案铺满包身并搭配LV字母组合的整体视觉效果,而非单独一朵四叶花。大多数公众看到茉莉奶白的那朵四叶花,其实很难联想到LV,并基于此联想购买茉莉奶白奶茶。
就该案而言,茉莉奶白品牌的成功和获利更多取决于其自身奶茶的口感、价格和营销,与案涉侵权标识的贡献率关系并不大。所以,个人认为二审对侵权获利金额进行改判还是有空间的。#律师说法##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 #律师谈茉莉奶白LV案二审改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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