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6-07-03 18:14 微博认证: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流浪狗事件,表面是保安‘拖狗’引发争议,实则是狗患治理困局的缩影。学生称狗‘从未攻击人’,却无视产后母犬护崽本能带来的高风险;学校一面承认狗有危险,一面又让保安‘谈话问责’,暴露治理软弱。根据吕梁市规定,犬只严禁入校,清理流浪狗本是法定义务。如今保安成背锅侠,只因他们无话语权。若连大专院校都畏于动保压力不敢依法履职,何谈‘红色铸魂’‘责任担当’?恳请校方硬气一回:保安无错,狗患必须依法处置! http://t.cn/AXoITz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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