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7:34 微博认证:昆明电视台K6春城频道官方微博

【7月10日起施行!#云南医保支持生育政策再升级# 】近日,云南省医保、财政、卫健、税务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作为我省“生育友好十五条”配套政策,2026年7月10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全面升级生育医疗保障,实现从备孕、产检、分娩、辅助生殖到新生儿参保的全链条保障。@8099999 http://t.cn/AXoI9m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