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头条文章:#以案说法#《离职员工仍以公司名义交易,1.7万货款谁来付?》 在商业活动中,“先拿货、后付款”的赊销模式建立在双方长期信任的基础上。然而,若负责采购的员工在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下单,供应商的货款究竟该由谁承担?一起看看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http://t.cn/AXoIxpVC
发布了头条文章:#以案说法#《离职员工仍以公司名义交易,1.7万货款谁来付?》 在商业活动中,“先拿货、后付款”的赊销模式建立在双方长期信任的基础上。然而,若负责采购的员工在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下单,供应商的货款究竟该由谁承担?一起看看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http://t.cn/AXoIxpVC